在日常生活的談話、社區健康促進活動過程中,常常會有民眾說道:「營養師阿!我一天工作8個小時,下班回家後還要打掃、整理家裡,這樣運動量應該夠了吧 ?應該不用再撥出時間運動了吧?要上班又要整理家裡,弄完都腰酸背痛,好累了捏。」我們就來談談勞動、活動與運動的差異吧!
身體勞動在經濟學家 馬克司(Karl Heinrich Marx)的定義為「以自身的活動來引起、調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間的物質變換的過程」,也就是人透過體力的付出來得到想要或需要的物質(如:金錢),通常這樣的活動可能會是有固定的活動範圍、活動姿態,以廚師為例:廚師的在工作過程中的身體活動可能為切菜、翻轉炒鍋、多數為上肢的反覆動作。
根據世界衛生組織(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, WHO)的「全球飲食、身體活動與健康策略」提到「身體活動是指由骨骼肌產生需消耗熱量的任何身體動作」,也就是說舉凡最簡單的呼吸、說話、走路及生活所需之一切動作,例如:工作、運動、整理環境、抱重物、抱小孩等,皆屬於身體活動的一部分!迷音:疑~看到這邊…身體活動也包含了運動耶(心中無限雀躍~)!
那我們再看看WHO對於運動的定義:「運動是身體活動的一部分,但具有計畫性、結構性、重複性及目的為改善或維持身體健康的身體活動。」簡單來說,在為了維持或促進身體健康的前提下,我們在有系統的去思考如何增加身體機能,例如:增加心肺功能、增加肌肉力量,增加功能性肌肉的機能等,並在有一定目標的狀況下重複的訓練,以達到設定的目標。
接著針對WHO對於運動的定義來做說明:
- 目的: 有特定的健康需求、想達到的目標(例如:增加心肺功能、肌耐力、功能性肌力功能)。
- 計劃: 為達到所設定的目標進行循序漸進的訓練計畫。
- 重複性:依所設定的計劃進行一步接著一步的的反覆循環訓練。
簡而言之,身體勞動、活動與運動的差異是在於是否是以維持或促進身體健康為最終目的,而運動就是有系統性的加強身體機能的一種身體活動。例如:想加強心肺功能,可以在足膝部、心臟功能狀態許可的條件下,透過快走、慢跑、游泳或其他器械輔助的運動訓練,反覆練習來達到目的。